1月17日,證監會批覆同意國泰君安以新增5,985,871,332股股份吸收合併海通證券的註冊申請、同意國泰君安發行股份募集配套資金不超過100億元的註冊申請。覈准國泰君安吸收合併海通證券。吸收合併完成後,海通證券依法解散,原海通證券分支機構變更為國泰君安分支機構。
覈准國泰君安成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主要股東;覈准上海國際集團有限公司成為海富通基金實際控制人;對國泰君安依法承接海富通基金15,300萬元出資(佔註冊資本比例51%)無異議。覈准國泰君安成為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主要股東;對國泰君安依法承接富國基金14,443萬元出資(佔註冊資本比例27.775%)無異議。覈准國泰君安成為海通期貨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股東;覈准上海國際集團成為海通期貨實際控制人;對國泰君安依法承接海通期貨1,083,101,687股股份(佔註冊股本比例83.22%)無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