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據香港證監會官網消息,7月13日,香港證監會在原訟法庭取得針對中國安芯控股有限公司(安芯)前執行董事林蘇鵬(男)的取消資格令。未經法庭許可,林不得擔任香港任何上市或非上市法團的董事,亦不得參與該等法團的管理,爲期八年。
法庭是在林承認其於擔任該公司董事期間,沒有以適當和合理的技巧、小心謹慎和勤勉盡責的態度履行職責,以及承認其在確認該公司的財務狀況時,於執行職務期間未能符合所需的標準後,作出了上述命令。
原文如下:
香港證監會取得法庭命令取消中國安芯控股有限公司前執行董事擔任董事資格八年
2021年7月13日
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香港證監會)在原訟法庭取得針對中國安芯控股有限公司(安芯)前執行董事林蘇鵬(男)的取消資格令(注1至5)。
未經法庭許可,林不得擔任香港任何上市或非上市法團的董事,亦不得參與該等法團的管理,爲期八年。
法庭是在林承認其於擔任該公司董事期間,沒有以適當和合理的技巧、小心謹慎和勤勉盡責的態度履行職責,以及承認其在確認該公司的財務狀況時,於執行職務期間未能符合所需的標準後,作出了上述命令。
香港證監會的調查發現,安芯嚴重誇大其於2011年至2015年期間的現金狀況。具體而言,該公司截至2012年及2013年12月31日止兩個年度經審覈綜合財務報表內的現金狀況分別被誇大了12.6億元及17.3億元。
爲了掩飾經誇大的現金狀況,安芯向當時負責2014年審計工作的核數師提供虛假銀行紀錄。安芯亦將該等虛假銀行紀錄提供予一家獨立法證調查機構。該調查機構獲委任對其核數師所識別出的銀行紀錄與該公司的管理帳戶之間的差異進行調查。
此外,安芯向公衆發佈了其內部特別調查小組爲掩飾該公司的現金狀況差異而捏造的虛假調查結果。
香港證監會針對安芯其他前高級管理人員的法律程序仍在進行中。
完
備註:
1.安芯在2003年11月24日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主板上市,直至其上市地位自2018年12月20日起被聯交所取消爲止。林由2010年2月3日至2016年2月16日期間爲安芯的執行董事。
2.是次法律程序乃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14條展開。
3.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14條,若法庭裁定某公司的業務或事務曾以下述方式(除其他方式外)經營或處理:涉及對該公司或其成員作出虧空、欺詐、不當行爲或其他失當行爲;導致其成員或其任何部分成員未獲提供他們可合理期望獲得的關於該公司的業務或事務的所有資料;或對其成員或其任何部分成員造成不公平損害,而某人須爲此負全部或部分責任的話,則法庭可頒令取消該人擔任公司董事的資格,或飭令該人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任何法團的管理,最長爲期15年。
4.該等命令是在法庭批准有關法律程序可透過Carecraft程序處理後而作出。在Carecraft程序下,法庭將根據議定事實陳述書及議定的建議命令來釐定擬作出的命令。
5.判案書載於司法機構網站(法院參考編號:HCMP314/2020)。
本文選編自“香港證監會官網”;智通財經編輯:韓永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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