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火科技控股(01611):英國法律顧問認為針對公司提出的英國訴訟證據不足,且公司有很大機會成功撤銷英國命令

智通財經
2024-09-20

智通財經APP訊,新火科技控股(01611)發佈公告,於2024年9月13日,該公司收到英格蘭和威爾士高等法院的命令(英國命令),內容有關申索人(申索人)針對多名指定及未指定被告提出的申索(英國訴訟),要求該公司(作爲第四被告)向申索人交付最高限額43.0717024比特幣(相當於259.01萬美元及約2020.28萬港元)或相當於193.61萬英鎊(相當於約1991.52萬港元)及1167.093718以太幣(相當於270.55萬美元及約2110.25萬港元)或相當於252.61萬英鎊(相當於約2598.37萬港元)至指定錢包地址。英國訴訟最初由申索人針對Huobi Global Limited(一家在塞舌爾註冊的公司)(塞舌爾Huobi,作爲第四被告)提起,隨後進行修訂,將Huobi Global Limited替換爲該公司作爲第四被告。截至本公告日期,該公司尚未收到英國訴訟的申索詳情,因此並不知悉該申索詳情。

公司已委聘英國法律顧問(英國法律顧問)評估有關情況並考慮可能的選擇。經考慮該公司提供的資料及文件後,英國法律顧問認爲針對該公司提出的英國訴訟證據不足,且該公司有很大機會成功撤銷英國命令。

該公司董事(董事)會謹此澄清,塞舌爾Huobi從未成爲集團成員公司。該公司爲投資控股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主要從事提供技術解決方案服務以及資產管理、信託及託管業務及加密貨幣交易等虛擬資產生態系統的各項服務。

集團從未於通過網站www.huobi.com(或更名的平臺及網站www.HTX.com)提供的Huobi交易平臺(Huobi平臺)參與經營數字資產交易及相關服務的平臺。集團從未爲Huobi平臺的擁有人、控制人及╱或運營商。董事認爲,申索人告錯對象。

董事的上述觀點與一位原告在香港高等法院(香港法院)就經營Huobi平臺向該公司(作爲其中一名被告)提起的訴訟(香港訴訟)的結果一致。於收到香港訴訟的法律文件後,該公司已向該原告及香港法院澄清,該公司從未參與經營Huobi平臺,與Huobi平臺亦無關連。經該原告及該公司同意,香港法院已頒令終止針對該公司的香港訴訟。

根據目前獲得的資料,英國訴訟對集團的整體業務、經營或財務狀況並無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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