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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透10月1日 - 美國商務部週二宣佈對越南、柬埔寨、馬來西亞和泰國公司進口的太陽能電池徵收反補貼反補貼稅。
根據商務部網站上公佈的初步決定,該機構對來自這四個東南亞國家的太陽能電池計算出的關稅稅率在 0.14% 至 3293.61% 之間,具體取決於公司。
最終決定將於明年做出。
在韓國韓華太陽能公司(Hanwha Qcells) 、總部位於亞利桑那州的第一太陽能公司(First Solar) 和幾家規模較小的公司爲保護在美國太陽能製造業的數十億美元投資而提起的貿易訴訟案中,商務部今年將作出兩項 (link) 初步決定,此次宣佈的是其中的第一項。
據該機構稱,商務部官員計算得出,從馬來西亞進口的一般補貼率爲9.13%,從柬埔寨進口的一般補貼率爲8.25%,從泰國進口的一般補貼率爲23.06%,從越南進口的一般補貼率爲2.85%。
大型製造商有自己單獨的稅率。例如,商務部爲中國天合光能在泰國生產的產品計算的稅率僅爲 0.14%。
商務部計算出,請願書背後的公司之一韓華 Qcells 在馬來西亞生產的產品的稅率爲 1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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