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版 1-美國法院質疑恢復網絡中立的法律依據

Reuters
2024-11-01

((自動化翻譯由路透提供,請見免責聲明 )) (在第 3-11 段中增加了論據和背景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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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服務提供商反對 FCC 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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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位法官組成的合議庭聽取案件辯論

David Shepardson

路透10月31日 - 聯邦上訴法官週四對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是否有權恢復具有里程碑意義的網絡中立規則表示懷疑,此舉遭到了代表互聯網服務提供商的團體的質疑。

總部位於辛辛那提的美國第六巡迴上訴法院的一個由三名法官組成的合議庭聽取了一起行業訴訟的辯論,該訴訟指責聯邦通信委員會在恢復網絡中立規則時超越了其權力。

在民主黨總統拜登(Joe Biden)的鼓勵下,聯邦通信委員會今年恢復了該規則,該規則最初是由聯邦通信委員會在民主黨前總統巴拉克-奧巴馬(Barack Obama)領導下於2015年實施的,但在共和黨前總統特朗普(Donald Trump)領導下於2017年被該機構廢除。 今年 8 月,第六巡迴法院(6th Circuit)阻止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FCC)執行 (link),同時該行業的法律挑戰也在進行中。

網絡中立規則要求互聯網服務提供商對互聯網數據和用戶一視同仁,而不是對某些用戶限制訪問、降低速度或屏蔽內容。該規則還禁止互聯網服務提供商向受青睞的用戶提供更好的網絡速度或訪問的特殊安排。 此案的關鍵在於聯邦通信委員會是否有權將寬帶互聯網重新歸類爲電信服務,從而賦予其廣泛的監管權力。聯邦通信委員會於 4 月投票決定 (link),恢復對寬帶互聯網的監管。

法官理查德-艾倫-格里芬(Richard Allen Griffin)想知道,聯邦通信委員會在過去三屆政府中不斷變化的立場是否會給委員會的法律訴訟帶來問題。

"如果情況千鈞一髮,我們是否應該遵從國會的政策,即不進行廣泛的監管?格里芬問聯邦通信委員會副總法律顧問雅各布-劉易斯(Jacob Lewis)。

劉易斯說,聯邦法律授權該機構實施網絡中立規則。

"劉易斯對法官們說:"國會清楚地認識到,委員會必須做出這些決定。

美國電信行業反對網絡中立規則。亞馬遜蘋果 、Alphabet 和Meta Platforms 等大型科技公司則支持這些規則。

另一個第六巡迴審判庭暫時擱置了聯邦通信委員會的行動。在這樣做時,這些法官援引了所謂的 "重大問題 "原則,這種司法方法賦予法院廣泛的自由裁量權,使 "具有重大經濟和政治意義 "的行政機構行動無效,除非國會在立法中明確授權。

"法院在阻止執行這些規則時寫道:"網絡中立性很可能是一個需要國會明確授權的重大問題。 網絡中立規則禁止互聯網服務提供商阻止或減緩某些網站的流量,或對合法內容進行有償優先排序,並賦予聯邦通信委員會打擊中國電信公司 (link) 的新工具和監控互聯網服務中斷的能力。

電信行業組織的律師傑夫-沃爾(Jeff Wall)對法官們說,聯邦通信委員會 "聲稱擁有幾十年來無人認爲它擁有、國會也一直拒絕授予它的權力"。沃爾說,根據 "重大問題 "原則,應由國會決定此事,而不是由監管機構自行決定。

雷蒙德-凱斯里奇(Raymond Kethledge)法官對聯邦通信委員會關於如何劃分寬帶服務的論點提出了質疑。

Kethledge 說,此案的重點應該是法律條文,而不是重大問題原則。"凱斯利奇說:"當了 16 年法官,我們還是隻談文字吧。 恢復網絡中立性一直是拜登 (link),他在2021年簽署了一項行政命令,鼓勵聯邦通信委員會恢復這些規則。在特朗普執政期間,聯邦通信委員會認爲網絡中立規則是不必要的,阻礙了創新,並導致互聯網服務提供商的網絡投資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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