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金融一線消息, 中國人民銀行寧波市分行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顯示,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分行被警告,罰款150萬元。罰單涉及違法行為類型如下:1.(1)違反賬戶管理相關規定;(2)違反防範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有關事項規定;2.違反徵信管理相關規定;3.(1)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2)未按規定報送可疑交易報告;4.違反金融消費權益保護管理相關規定。
李寅生(時任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分行運營管理部總經理)對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分行違反防範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有關事項規定負有責任,被警告並罰款5萬元。
童吉(時任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分行運營管理部總經理助理)對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分行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負有責任,被罰款 3.5 萬元。
俞懿函(時任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分行零售銀行部總經理)對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分行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負有責任,被罰款1萬元。
陳堅斌(時任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分行合規部總經理兼合規部消費者權益保護中心主管經理)對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分行未按規定報送可疑交易報告負有責任,被罰款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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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王馨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