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 4-美國最高法院將裁定聯邦通信委員會基金的合法性

Reuters
2024-11-23

((自動化翻譯由路透提供,請見免責聲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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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於 1996 年授權 FCC 運營該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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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涉及非授權法律原則

(在第 10-11 段中添加了業界反應) John Kruzel

路透華盛頓11月22日 - 美國最高法院 (link) 週五同意就國會授權聯邦通信委員會運營的一項基金的合法性做出裁決,該基金旨在擴大電信服務的使用範圍,而這一挑戰指控國會非法將其權力下放給一個獨立的聯邦機構。

下級法院裁定國會授權聯邦通信委員會管理該基金違反了美國憲法,大法官們受理了聯邦通信委員會和一個利益集團及電信公司聯盟提出的上訴。法院預計將聽取此案的辯論,並於 6 月底做出裁決。

國會在名爲《1996 年電信法》的聯邦法律中授權聯邦通信委員會管理通用服務基金,以促進電話和寬帶互聯網等服務的廣泛使用。

所有電信運營商都向該基金捐款,基金每年提取約 90 億美元。該基金幫助向農村地區的人們提供服務,爲低收入美國人提供補貼,擴大美國原住民部落土地上的服務,併爲學校和圖書館提供幫助。

包括保守派團體 "消費者研究"(Consumers' Research)在內的一羣質疑者對聯邦通信委員會和美國政府提起訴訟,認爲國會將其籌集收入的職能下放給聯邦通信委員會違反了憲法。挑戰者還認爲,聯邦通信委員會將其權力非法轉移給了幫助該機構管理基金的私營非營利機構普遍服務管理公司(Universal Service Administrative Company)。

該案涉及 "不授權原則",這一法律概念認爲國會不能將憲法賦予它的立法權委託給其他實體。聯邦通信委員會移交權力的合法性涉及一個類似的概念,即私人不授權原則。

聯邦通信委員會是根據 1934 年《通信法》成立的獨立聯邦機構,受國會監督。

聯邦上訴法院對該案所涉及的法律問題得出了不同的結論。

最高法院週五同意複審總部位於新奧爾良的美國第五巡迴上訴法院的裁決,該裁決認定資助安排違憲,並批准了聯邦通信委員會和多個利益集團的上訴。

代表電信公司的三個行業組織在一份聯合聲明中表示,他們很高興高等法院將複審下級法院的裁決。

"代表 AT&T Verizon 、T-Mobile 和其他主要公司的農村寬帶協會(Rural Broadband Association)、競爭運營商協會(Competitive Carriers Association)和美國電信公司(USTelecom)表示:"這有可能破壞普遍服務計劃,而幾十年來,這些計劃一直在促進全國數百萬農村和低收入消費者、農村醫療機構、學校和圖書館獲得關鍵通信服務,並使他們負擔得起這些服務。

消費者研究協會和其他相關方分別就下級法院認定資助安排符合憲法的裁決提出上訴,大法官尚未就此採取行動。

最高法院以 6:3 的保守派多數在近年來的一系列裁決中對 (link) 聯邦監管機構的行爲進行了約束,儘管這些案件並不涉及非授權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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