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1月25日,國泰君安國際控股有限公司發佈公告,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規則第13.18條,公司與若干銀行簽訂了承諾循環貸款協議,涉及貸款金額上限爲21.5億港元,該貸款協議的最後還款日期爲簽訂之日起12個月當日。根據公告,若控股股東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再爲公司的最大單一合法及實益持有人或不再控制本公司,則會觸發違約事件條件。目前,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國泰君安國際約...
網頁鏈接免責聲明:投資有風險,本文並非投資建議,以上內容不應被視為任何金融產品的購買或出售要約、建議或邀請,作者或其他用戶的任何相關討論、評論或帖子也不應被視為此類內容。本文僅供一般參考,不考慮您的個人投資目標、財務狀況或需求。TTM對信息的準確性和完整性不承擔任何責任或保證,投資者應自行研究並在投資前尋求專業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