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恒大及許家印 被限制高消費!

南方都市報
2024-11-27

  11月26日晚,中國恒大在港交所公告,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法院11月14日發出案號爲(2024)粵0115執8571號的法院命令。

  根據該命令,由於中國恒大未能根據廣州法院發出的執行通知書履行相關給付義務,廣州法院對中國恒大及許家印採取限制消費措施,限制其在高消費領域的非生活或工作必需消費行爲。

  何爲限制高消費措施?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一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限制其高消費。

  具體而言,限制高消費是指被執行人不得有以下消費行爲:1.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2.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3.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4.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5.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6.旅遊、度假;7.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8.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9.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費行爲。

  此前,2023年9月28日,中國恒大在港交所公告,公司接到有關部門通知,公司執行董事及董事會主席許家印因涉嫌違法犯罪,已被依法採取強制措施。

  2024年5月31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官網消息,證監會依法對恒大地產債券欺詐發行及信息披露違法案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對恒大地產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罰款41.75億元,對恒大地產時任董事長、實際控制人許家印處以頂格罰款4700萬元並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中國恒大的清盤聆訊日前也宣告延期。11月12日,中國恒大在港交所公告稱,法院指示取消原定於11月14日上午10時舉行的聆訊,將申請押後,聆訊日期很可能不會早於2025年2月20日。

(文章來源: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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