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協合新能源(00182)發布公告,於2024年11月29日:(a)承租人A豐寧滿族自治縣聚霆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及孖展人A華潤孖展租賃有限公司協定孖展租賃安排A,孖展人A向承租人A購買配套設施(電站A全部太陽能設備的配套設施),購買價為人民幣3億元,並將配套設施租回予承租人A,作為代價,承租人A須按季度支付租賃款;
及(b)承租人B依蘭縣增量混改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擁有70%的附屬公司)及孖展人B上海越秀孖展租賃有限公司協定下列孖展租賃安排B:(i)承租人B及孖展人B訂立採購協議B,孖展人B將向承租人B購買設備(用於電站B的風電設備),購買價約為人民幣2.71億元;及(ii)承租人B與孖展人B訂立孖展租賃協議B,承租人B將於租期B內向孖展人B租賃設備,作為代價,承租人B須按季度支付租賃款。
公告稱,孖展租賃安排乃於集團日常及一般業務過程中訂立,讓集團可取得其營運所需的財務資源及需要使用的若干設備。董事認為,孖展租賃安排的條款乃按正常商業條款訂立,屬公平合理,且符合股東的整體利益。配套設施及設備於2024年10月31日的未經審核總賬面值約為人民幣5.71億元。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孖展租賃安排項下擬進行的交易將不會導致集團取得任何出售收益或虧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