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副行長俞健涉嫌貪污罪、受賄罪、違法發放貸款罪、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一案,由江西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江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景德鎮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景德鎮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俞健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景德鎮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俞健利用擔任南昌銀行工人支行黨支部書記、行長,江西銀行八一支行黨支部書記、行長的職務便利,非法佔有公共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利用擔任南昌銀行工人支行黨支部書記、行長,江西銀行八一支行黨支部書記、行長,江西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爲有關單位和個人在貸款融資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數額特別巨大;利用因職務便利獲取的內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開的信息,違反規定從事與該信息相關的證券交易活動,依法應當以貪污罪、受賄罪、違法發放貸款罪、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責任編輯:王馨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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