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荷蘭數據保護局(DPA)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對Netflix處以475萬歐元的罰款,原因是該公司在2018年至2020年間未適當告知客戶其個人數據的使用情況。DPA稱,這項始於2019年的調查顯示,該公司在其隱私聲明中沒有足夠明確地告知客戶其對這些數據的具體處理方式。Netflix已更新其隱私聲明,並改進信息條款,但對罰款決定表示反對。(路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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