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上交所發佈關於終止對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滬市主板上市審覈的決定。因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保薦人撤回發行上市申請,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發行上市審覈規則》第六十三條有關規定,本所終止其發行上市審覈。 海量資訊、精準解讀,盡在新浪財經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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