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華油能源(01251)發布公告,於2024年12月23日,出租人海爾孖展租賃與承租人一北京華油、承租人二陝西華油及承租人三華油先鋒(各為公司的間接附屬公司)訂立孖展租賃協議A,(i)承租人一、承租人二及承租人三已同意出售其自有資產(即租賃資產A)予出租人,轉讓代價為人民幣780萬元;及(ii)出租人已同意將租賃資產A租回予承租人一、承租人二及承租人三,租期為24個月。孖展租賃協議A項下的租賃付款總額為人民幣825.43萬元,包括孖展租賃本金人民幣780萬元及孖展租賃利息(含增值稅)人民幣45.42萬元。
於2024年12月23日,出租人與承租人四天津諾斯(公司的間接附屬公司)訂立孖展租賃協議B,(i)承租人四已同意出售其自有資產(即租賃資產 B)予出租人,轉讓代價為人民幣1220萬元;及(ii)出租人已同意將租賃資產B租回予承租人四,租期為24個月。孖展租賃協議B項下的租賃付款總額為人民幣1291.06萬元,包括孖展租賃本金人民幣1220萬元及孖展租賃利息(含增值稅)人民幣71.05萬元。
租賃資產A、B均為存放於中國天津的油氣田作業設備及工具。
董事認為訂立孖展租賃交易A及孖展租賃交易B將透過增加承租人的資金流動性,提升承租人的營運資金狀況以優化其資產及債務結構,並支撐其業務及經營活動。孖展租賃交易A及孖展租賃交易B的所得款項將用於償還銀行貸款、購買設備及增加集團的一般營運資金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