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科技訊 12月31日午間消息,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今日發文稱,騰訊音樂娛樂集團因未經許可使用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管理的音樂作品,再再被法院判決認定侵權。一審法院認定:酷狗音樂侵犯了音著協對涉案歌曲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依法應當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一審法院就上述案件,判決酷狗音樂向音著協賠償經濟損失共計近22萬元人民幣。針對此事,騰訊音樂集團暫無回應。
責任編輯:李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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