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認爲,如果這項調查由獨立於公司和董事會的人士展開,必須解答的一些疑問包括,有鑑於這些指控明顯嚴重,董事會是否是領導調查的適當機構;集團內部審計部門是否具備客觀進行調查所需的技能和專業知識,以及多少名員工負責內部審計;集團前總裁馮行偉和前首席財務官葉彥杉,以及新郵政就調查涉及多少次問話存在分歧;假設三名高管早在3月11日就知道內部審計結果,但他們爲何屢次說這起事件沒有證據。 文告強調,展開公正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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