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金融一線消息,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大同監管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晉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分行存在以下違法違規行為:個人消費貸款管理不到位;流動資金貸款管理不到位,導致貸款資金迴流借款人;貼現資金轉存保證金後滾動簽發銀行承兌匯票,利用承兌貼現業務虛增存款規模。晉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分行被罰70萬元。
賈某(時任晉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分行零售部副經理)、趙某鵬 (時任晉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分行產品經理)、司某 (時任晉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分行御河西路支行行長)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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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