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網金融綜合報道】1月6日消息,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大同監管分局披露的行政處罰信息,晉商銀行大同分行、山西左雲農村商業銀行分別被罰70萬元、80萬元,多名負責人被警告。
同金管罰決字〔2024〕17號顯示,晉商銀行大同分行主要違法違規包括,一是個人消費貸款管理不到位;二是流動資金貸款管理不到位,導致貸款資金迴流借款人;三是貼現資金轉存保證金後滾動簽發銀行承兌匯票,利用承兌貼現業務虛增存款規模。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大同監管分局對晉商銀行大同分行罰款70萬元。時任晉商銀行大同分行零售部副經理賈勇,時任晉商銀行大同分行產品經理趙曉鵬,時任晉商銀行大同分行御河西路支行行長司敏被警告。
同金管罰決字〔2024〕26號顯示,山西左雲農村商業銀行主要違法違規包括,一是貸後管理不到位;二是報告制高管任職未報告;三是重大關聯交易未審批。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大同監管分局對山西左雲農村商業銀行罰款80萬元。山西左雲農村商業銀行副行長李超,山西左雲農村商業銀行鄉村振興事業部經理何利,山西左雲農村商業銀行人力資源部經理王佳,山西左雲農村商業銀行綜合辦公室主任張曉東被警告。(聞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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