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鯨新聞1月20日訊(記者 金磊)1月20日,國家金融監管總局發佈批覆,同意籌建江西農商聯合銀行。國家金融監管總局表示,江西農商聯合銀行籌建工作小組應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辦理籌建事宜,自批覆之日起6個月內完成籌建工作。
據瞭解,2024年4月1日,江西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以下簡稱“江西省聯社”)召開社員大會,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審議取消江西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法人資格並組建江西農村商業聯合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議案》等相關議案,決定在江西省聯社基礎上組建江西農商聯合銀行。
官網信息顯示,目前,江西省農商銀行共有85家法人機構、2200多個支行網點、2.5萬名員工。至2024年末,江西轄內農商銀行資產總額超1.3萬億元,存貸款規模近2萬億元,其中,各項存款餘額10846億元,約佔全省份額的1/5;各項貸款餘額9016億元,約佔全省份額的1/6,業務規模、市場份額穩居全省金融機構首位。
據瞭解,農信社改革路徑大致爲四種,分別是聯合銀行模式、統一法人模式、金融服務公司模式及金融控股公司模式,一般前兩種用的比較多。
2023年,國務院15號文強調“以省爲單位制定中小銀行改革化險方案”,“以轉變省聯社職責爲重點,加快推進農信社改革”。
從去年開始,我國農村信用社聯合社改革提速明顯,四川農商聯合銀行、廣西農商聯合銀行、海南農商銀行紛紛掛牌開業,並且已有浙江、山西、遼寧、廣西、等地完成省聯社改制。
此外,2024年12月24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批覆同意籌建江蘇農村商業聯合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蘇農商聯合銀行改制模式爲“下參上”的聯合銀行模式,即由省內各農商行等機構共同參股持股,與江西、湖北、貴州的模式同爲組建農村商業聯合銀行。而內蒙古和河南的模式則爲組建統一法人的農村商業銀行。
有業內人士表示,目前各省農信改革方案仍在按照因地制宜、“一省一策”的原則推進。聯合銀行模式改革成本比較低,並且能夠保證下轄農信機構法人地位不發生變化,是目前的主流的方式,例如江西、湖北、貴州等地都是選擇此模式,不過保留二級法人地位並未實際解決股權和管理結構倒置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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