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金融一線消息,鄭州銀行日前發佈公告稱,該行於近日收到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河南監管局下發的《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河南監管局關於李紅鄭州銀行董事任職資格的批覆》(豫金復〔2025〕23號)及《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河南監管局關於李紅鄭州銀行行長任職資格的批覆》(豫金復〔2025〕29 號),覈准李紅董事、行長的任職資格。同時,該行收到傅春喬的書面報告,因工作原因辭去副行長職務。
簡歷顯示,李紅,1970 年 10 月出生,中國人民大學財務會計專業經濟學學士,對外經濟貿易大學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李女士自 2008 年起於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北京分行任職達 16 年,曾任計劃財務部總經理、高級業務經理、黨委委員、副行長、工會主席等職務,曾分管公司業務板塊、金融同業板塊、風險管理、授信審批、法律合規、運營管理、計財資負、辦公室等前中後臺主要工作。
責任編輯:曹睿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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