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利投資(01145):要約人已接獲涉及合共約2.5億股要約股份的有效接納

智通財經
02-04

智通財經APP訊,勇利投資(01145)發佈公告,於2025年2月4日(星期二)下午四時正,要約人已接獲涉及合共約2.5億股要約股份(“接納股份”)的有效接納,相當於本聯合公佈日期公司全部已發行股本約22.78%。

緊接要約期開始前,除(1)要約人因其與賣方於2024年11月26日訂立的買賣協議已於2024年11月28日完成而擁有的3.16億股股份(相當於本公司全部已發行股本約28.79%)及(2)洪漢文先生(其作爲結好證券的最終控股股東,而結好證券爲要約人就要約的財務顧問,遂被推定爲與要約人一致行動,直至要約結束或失效爲止)擁有的1442000股股份(相當於本公司全部已發行股本約0.13%)外,要約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士概無持有、控制或指示任何股份及股份權利。

經計及接納股份(待香港過戶登記處、新加坡過戶登記處或CDP(視情況而定)妥善登記已接獲有效接納涉及的要約股份的過戶後方可作實,及上文所述要約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士已經擁有的3.17億股股份(相當於本公司全部已發行股本約28.92%),要約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士擁有合共5.66億股股份的權益,相當於本聯合公佈日期公司全部已發行股本約51.57%。洪漢文先生於緊接要約期開始前持有的全部144.2萬股股份已根據要約有效提呈接納,故於本聯合公佈日期洪漢文先生概無持有任何股份的權益。

除接納股份外,於要約期內直至本聯合公佈日期止(包括該日),要約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士概無收購或同意收購任何股份或股份權利。於要約期內直至本聯合公佈日期止(包括該日),要約人或其一致行動人士概無借入或借出的公司任何有關證券。

要約於所有方面成爲無條件

誠如綜合文件所載,於截止日期下午四時正(或要約人或會根據收購守則釐定的較後時間或日期)或的前接獲(且未在允許的情況下撤回)已收到有效要約接納,而所涉要約股份數目(連同要約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士已持有的股份)引致要約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士於截止日期持有公司50%以上投票權,要約方可作實。

因此,於2025年2月4日,條件已獲達成,而要約人宣佈要約於所有方面成爲無條件。

要約維持可供接納

根據收購守則規則15.1及規則15.3,要約必須於其在所有方面成爲無條件後維持至少十四(14)日可供接納,惟無論如何必須於綜合文件寄發日期(即2025年1月17日)後維持至少21日可供接納。因此,要約將維持可供接納直至2025年2月18日(星期二)下午四時正(或要約人根據收購守則可能釐定及宣佈的有關其他時間及╱或日期)爲止。綜合文件及接納表格所載要約的所有其他條款均維持不變。

根據收購守則規則19.1,有關要約結果的公佈將於2025年2月18日(星期二)下午七時正的前另行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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