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消息,貴州金融監管局近日批覆,覈准吳帆貴州銀行董事、行長的任職資格,覈准李健貴州銀行副行長的任職資格。
貴州金融監管局要求,貴州銀行應要求上述覈准任職資格人員嚴格遵守金融監管總局有關監管規定,自行政許可決定作出之日起3個月內到任,並按要求及時報告到任情況。
(文章來源:大河財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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