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中國水運網
2月5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佈《國家物流樞紐佈局優化調整方案》,按照“結合實際、動態調整、有進有退”的原則,新增廊坊商貿服務型、常州生產服務型、錦州港口型等26個國家物流樞紐,對部分國家物流樞紐規劃佈局進行優化調整,並對高質量推進國家物流樞紐網絡建設提出4方面要求,包括系統推進國家物流樞紐建設和功能提升、完善國家物流樞紐集疏運體系、健全國家物流樞紐間的合作機制、探索“產業集羣+物流樞紐”協同發展模式等。
據瞭解,新增的26個國家物流樞紐均位於“四橫五縱、兩沿十廊”物流大通道、“十縱十橫”綜合運輸大通道等重要通道,其中近60%位於中西部地區,將有效增強對國家重大戰略實施的支撐保障能力;與區域產業發展、消費密切相關的生產服務型、商貿服務型樞紐比重超過40%,將有效支持相關城市探索“產業集羣+物流樞紐”協同發展模式,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
本次新增錦州、泰州、濟寧、周口、荊州、梧州、宜賓等7個港口型國家物流樞紐,至此港口型國家物流樞紐增至37個。
國家物流樞紐是重要的物流資源配置中心和物流活動組織中心,是有效降低全社會物流成本的重要抓手,在集聚整合各類物流資源、推動區域經濟發展等方面發揮着重要作用。本次國家物流樞紐佈局優化調整後,共有152個國家物流樞紐承載城市,佈局建設229個國家物流樞紐(其中,國家發展改革委已牽頭將6批151個國家物流樞紐納入重點建設名單),將進一步提高國家物流樞紐網絡均衡發展水平,完善“通道+樞紐+網絡”的現代物流運行體系;更好銜接國家物流大通道、綜合運輸大通道以及重要鐵路物流基地、內河港口等重要物流節點,提高整體物流運行效率和服務質量;實現對國內生產總值4000億元以上城市的基本覆蓋或有效輻射,進一步強化對區域經濟產業轉型升級發展的支撐保障作用。
免責聲明:投資有風險,本文並非投資建議,以上內容不應被視為任何金融產品的購買或出售要約、建議或邀請,作者或其他用戶的任何相關討論、評論或帖子也不應被視為此類內容。本文僅供一般參考,不考慮您的個人投資目標、財務狀況或需求。TTM對信息的準確性和完整性不承擔任何責任或保證,投資者應自行研究並在投資前尋求專業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