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金融一線消息,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濮陽監管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濮金罰決字〔2025〕1-8號)顯示,中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陽分行存在以下違法違規行為:個人貸款違規流向房地產市場;個人貸款用於償還其他網絡貸款;貸款實際用途與合同約定不符。
中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陽分行被罰款90萬元。孟某普(時任中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陽分行南樂支行行長)、李某軍(時任中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陽分行勝利路支行行長)、李某剛(時任中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陽分行營業部總經理)、龐某友(時任中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陽分行原個人貸款服務中心(永續貸中心)負責人)四名高管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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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