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銀國際:港交所擬調整IPO回撥比例帶來的正反影響

智通財經
02-12

智通財經APP獲悉,光銀國際發佈研報稱,2024年年底港交所發佈優化首次公開招股(IPO)市場定價及公開市場的諮詢文件,其中涉及降低公開發售回撥機制上限的建議,徵求意見期限爲三個月,至今年3月19日。整體而言,調整回撥機制存在正反論點,支持方表示新機制能給予發行人更多靈活性,有利更多優質企業來港上市;反對方則表示新機制令散戶投資者參與度降低,令投資者蒙受損失,同時亦損害了部分券商的利益。

光銀國際主要觀點如下:

01.港交所建議兩套新方案。

在當前回撥機制下,新股發售一般安排10%爲公開認購(針對散戶投資者),90%爲國際認購(針對機構投資者),並根據超額認購倍數,可以將公開認購的比例最多回撥至50%。香港股市特有的回撥機制始於1998年,設立的原因是1997年散戶投資者佔香港股市成交額的53%,爲了照顧散戶投資者對新股的認購需求,通過回撥機制增加散戶的中籤概率。根據諮詢文件,港交所建議兩項方案,一是把公開認購的初始份額設定爲5%,回撥上限爲最高20%;二是把公開認購的初始份額設定在10%至50%之間,但沒有回撥機制。

02.新的回撥機制與當前的投資者結構更匹配。

一方面,隨着資本市場發展,香港市場散戶投資者所佔的成交額已經低於15%,新的市場結構下機構投資者與散戶投資者分佈更匹配。至於機構投資者享有更高的議價權,是市場的定價者,更多機構投資者參與議價,有助於確保發行價反映市場的真實需求,降低新股發行價過高甚至破發的概率,同時能夠保護散戶的利益。另一方面,從香港新股集資市場而言,新機制能給予發行人更多靈活性,有利更多優質企業來港上市。

03.散戶投資者的新股參與度或將下降。

然而,新的回撥機制下,散戶投資者的新股參與度將下降,導致中小券商的盈利能力下降。如果回撥上限調整至爲20%,意味着散戶投資者能夠購買新股的最大比率減少了30%。對於新股項目,多數券商提供零利率保證金交易,在保證金收入較低的情況下,券商的收入主要來自於客戶抽中新股後收取的1%經紀佣金以及賣出時的佣金。新的回撥機制使得散戶投資者的中籤概率下降,從而降低券商的佣金收入。部分中小券商的新股項目可能無法獲取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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