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的最新信息,2月7日,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對王自如簽發了限制消費令。原因是王自如未能在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內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因此法院對其採取了限制消費措施,禁止其進行一系列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爲。早在2024年1月,王自如就因一筆3383萬餘元的債務被強制執行,申請執行人爲上海曙暉創業投資中心(有限合夥),執行法院爲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今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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