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復興亞洲(00274)發布公告,本公司與呈請人保持積極溝通。於2025年2月14日,呈請人已將可換股債券全部轉讓予第三方(新可換股債券持有人),後者獨立於本公司及其關連人士且與彼等概無關聯,亦非本公司關連人士。轉讓完成後,呈請人不再為可換股債券持有人。根據本公司先前於2024年10月2日公布的可換股債券的條款修訂,新可換股債券持有人所持可換股債券的到期日仍為2026年10月2日。同日,呈請人已與本公司一同籤立並向香港高等法院提交同意傳票,以撤回呈請。實際撤回呈請與否將視乎香港高等法院作出的具同等效力的命令而定。
鑑於案例的發展情況及預期將於適當時候撤回呈請,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尚未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請生效令,亦不再打算作出有關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