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合新能源(00182)發佈公告,本公司擬促使建議以介紹方式將其已發行普通股以及本公司所採納的股份獎勵計劃項下可能不時發行的普通股於新加坡證券交易所有限公司(新交所)主板第二上市(建議第二上市)。如無不可預計的狀況,本公司計劃於2025年3月31日或前後就建議第二上市提交申請。預料建議第二上市不會涉及發行任何新股份或其他集資行動。倘建議第二上市完成,本公司的已發行普通股其後將繼續於聯交所上市及買賣。
董事相信,完成建議第二上市後,將使本公司能夠進入新加坡證券市場及發展本集團於該市場的地位。儘管建議第二上市不會涉及任何在新加坡的股權集資,惟本公司相信建議第二上市將擴闊本公司的股東基礎及未來的集資渠道,長遠而言有利於推廣本公司的企業形象及提升其證券的流動性。
責任編輯:盧昱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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