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中國移動發布《海南第四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負面行為處理結果的公告》。
據愛企查顯示,海南第四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成立於2011年12月14日,註冊地位於海南省海口市美蘭區和平大道20號鵬暉新天地裙房、寫字樓、A棟住宅寫字樓9層,法定代表人為張國勝。公司經營範圍包括承擔各種通用工業與民用建設項目的建築施工;承包中型工業建設項目的設備、電器、儀表及生產裝置的安裝;裝飾工程;建材、五金工具、建築機械的銷售;建設工程管理服務;代建管理服務;園林綠化工程施工;房地產投資,建築信息諮詢服務;房屋拆遷及拆遷服務。(一般經營項目自主經營,許可經營項目憑相關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經營)(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海南第四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對外投資2家公司,具有2處分支機構。
數據顯示,公司股東為海南省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與海南建設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別為51%與49%。2025年起,海南第四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曾四次被海口市美蘭區人民法院列為被執行人,執行標的分別為900000元、550106元、7775元、520781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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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