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3月4日丨MI能源(01555.HK)發佈公告,聯交所批評:(1)該公司;譴責:(2)該公司非執行董事兼主席張瑞霖先生;及進一步指令:張先生須完成21小時培訓。本個案涉及該公司一名董事未有(1)適時向該公司董事會(董事會)披露針對他及該公司一家附屬公司的訴訟以及由該附屬公司提供的相關擔保(屬須予公佈的關連交易);及(2)促使該公司遵守相關《上市規則》規定。於關鍵時間,張先生是該公司執行董事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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