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27日,廣東監管局發布批覆稱,《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省分行關於曾鏡斌任職資格審核的請示》(建粵報〔2025〕3號)收悉。經審核,現批覆如下:
一、覈准曾鏡斌建設銀行雲浮市分行行長助理的任職資格。
二、中國建設銀行應要求上述覈准任職資格人員嚴格遵守金融監管總局有關監管規定,自中國建設銀行政許可決定作出之日起3個月內到任,並按要求及時報告到任情況。未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到任的,本批覆文件失效,由決定機關辦理行政許可註銷手續。
三、中國建設銀行應督促上述覈准任職資格人員持續學習和掌握經濟金融有關法律法規,牢固樹立風險合規意識,熟悉任職崗位職責,忠實勤勉履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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