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贛鋒鋰業董事長李良彬:建議健全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制度體系

證券日報
03-03

  本報兩會報道組曹琦

  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在生態環境源頭預防體系中具有基礎性作用,是提升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的重要抓手,是維護生態環境安全的有力保障,深化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具有重大意義。

  近年來,各地在推動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面開展了有益探索與嘗試,相關配套政策逐步建立,管控體系日益健全,成果應用初見成效。但是生態環境分區管控也面臨配套立法不夠健全、技術標準不夠完善、制度銜接不夠順暢、成果運用不夠到位等問題。

  針對上述問題,全國人大代表、贛鋒鋰業董事長李良彬建議從加強宣傳引導、提升法律效力、明確技術規範、強化成果運用、健全保障機制等方面入手,推動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制度真正落到實處。

  完善立法明確技術規範

  當前,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制度設計多以宏觀引導要求爲主,大多爲效力層級較低的規範性文件,缺少國家層面專門性的立法,地方立法一般僅對其作原則性規定,強制力較低。現有的構成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制度體系的法律文件,適用範圍有限。

  李良彬表示,法律法規不夠完善的情況下,對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管理和技術要求較零散,還未出臺技術指南、總綱、標準,圍繞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應用、監管和考覈等配套制度仍相對不足,管控單元劃定、准入清單編制和信息平臺建設等技術規範要求還不明確。

  他建議,應當及時將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制度納入生態環境法典的編撰中,將制度在法典中作出明確規定;將分區管控的相關要求納入國土空間規劃法、環境保護法、環境影響評價法等,切實強化分區管控法律“硬約束”;同時明確技術規範,系統梳理各地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編制和實施應用的經驗及不足,強化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技術導則、規範體系頂層設計,編制技術指南總綱,進一步明確噪聲、地下水等新要素分區管控和與國土空間規劃銜接、減污降碳協同管控方面技術要求,明確生態環境管控單元劃定、生態環境准入清單編制和信息平臺建設等相關技術規範。

  強化成果運用健全機制

  “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應用領域還比較有限,主要集中在環境准入領域,且以生態環境部門推動爲主,在政策制定、資源能源利用、城鄉開發建設、監督管理等方面應用相對不足。此外,各地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科研支撐不夠、專業化團隊不多、技術能力不足的問題也較突出。”看到這些問題,李良彬建議強化相關成果運用的同時健全保障機制。

  他建議,一方面建立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動態調整銜接機制,推動生態、水、土壤、資源利用等方面的管控要求深度嵌入土地利用規劃、工業園區建設規劃、行業發展規劃,爲科學劃定分區管控區域和地方黨委、政府產業發展、招商引資提供科學決策依據;另一方面,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信息平臺建設,推進與相關係統和平臺的互聯互通,對成果落圖固化並動態管理,不斷完善信息化平臺公衆端和移動端服務功能,提升分區管控使用效率;建立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規劃環評、建設項目環評協調聯動機制,把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實施成效評估作爲優化環境影響評價管理的重要依據。

  他還建議,建立健全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實施成效評估和監督、考覈、獎懲機制,也將爲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落到實處提供保障。

(文章來源:證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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