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在十四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開幕前,全國人大代表,小米集團創始人、董事長兼CEO雷軍,圍繞新能源汽車、人工智能產業的高質量發展,向大會提交了五份建議,分別是《關於加快推進自動駕駛量產的建議》《關於發展智能網聯新能源汽車產業生態的建議》《關於加快推進人工智能終端產業高質量發展的建議》《關於優化新能源汽車號牌設計的建議》《關於加強“AI換臉擬聲”違法侵權重災區治理的建議》。
五份建議全部聚焦AI和新能源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出發點都是推動“科技帶來美好生活”,既有提升中國企業在全球科技新格局中的競爭力的產業視角,如建議加快推進AI終端的高質量發展,實現中國人工智能終端創新生態的全球引領;又有民生視角,對新能源汽車“綠牌”和“AI換臉擬聲”等問題,他建言重啓新能源車牌調研論證,切實治理“AI換臉擬聲”,壓實平臺責任。
小米持續大規模投入底層核心技術,以硬核科技創新踐行新質生產力。據瞭解,小米近五年研發投入1050億元,其中2025年預計達300億元,AI相關研發投入將佔四分之一。雷軍表示,小米將堅定不移走科技創新的道路,走高端化發展的道路,將先進的人工智能技術應用到各個終端產品中去,讓廣大消費者能夠體驗科技帶來的美好生活。
熱點關注:加快發展人工智能終端產業,力爭2030年前全球領先
人工智能是引領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的戰略性力量。人工智能終端是新一代人工智能的重要載體,正在加速從智能手機、智能汽車、可穿戴設備向智能家居、機器人等多元領域拓展,智能終端和消費電子的產業優勢讓中國有機會成爲新格局的引領者。
當前人工智能終端處於快速發展的起步階段,行業內的產品在功能性能、外在形態、技術先進性等方面差異較大,也存在技術創新瓶頸、產業協同不足等問題,亟待通過政策引導與支持加以解決。
雷軍建議,一是健全人工智能終端標準體系,編制以用戶體驗爲導向的智能化分級等系列標準,研究制定人工智能終端產品認定方法,強化國際國內標準有效銜接。力爭2027年內初步建成人工智能終端標準體系,2030年率先形成全球領先的人工智能終端標準體系。積極推進優秀產品、典型案例遴選,助力企業創新發展。
二是強化人工智能終端產業協作,構建應用協同生態,由行業組織牽頭,聯合終端廠商、應用廠商、大模型廠商等,加快構建統一的終端設備與智能應用之間的接口規範與數據格式。力爭到2030年前形成2至3類相對統一、國際領先的智能終端操作系統平臺,促進百億級終端應用的跨界無縫互通,建成開放共贏的人工智能終端創新大生態。
三是中央和地方部門加大對人工智能終端領域研發與應用專項的支持。力爭到2030年,建成具有全球一流競爭力的智能終端產業生態。
加快推進自動駕駛量產,力爭2026年可上高速
汽車產業已經邁入智能化的高級階段,高階智能駕駛成爲汽車工業的必爭高地。近年來,美國、德國和日本等國爲搭載L3級自動駕駛汽車發放型式批准、制定相關法律法規,積極支持量產應用;目前,L3級自動駕駛正在開展上路通行試點,L4級自動駕駛在數十個城市進行示範應用,自動駕駛汽車量產已初具條件。
儘管中國智能網聯汽車關鍵技術研發處於全球並跑階段,但是在量產應用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比如缺乏專屬保險、安全宣傳不足、法律法規不完善等,使得產業界難以進行清晰的產品規劃和推廣應用。
對此,雷軍建議,一是推進自動駕駛汽車大範圍測試驗證,加快推進自動駕駛汽車全國性測試驗證,力爭2025年建立跨區域、跨省份、一體化的便捷互認機制;同時加快量產商用進程,儘快明確自動駕駛汽車的量產時間預期,力爭2026年可支持高速快速路自動駕駛、城市自動駕駛等功能的量產應用。
二是爭取2026年前完成設立自動駕駛汽車專屬保險,包括交強險、商業險、三責險等,降低自動駕駛汽車推廣門檻,維護駕駛人、乘客和行人的權益。同時,持續加強自動駕駛的宣傳教育,嚴格規範智能駕駛、自動駕駛、無人駕駛、完全自動駕駛等用詞和適用場景,避免誇大宣傳。
三是加快建設自動駕駛全國性法律體系,明確合法上路身份;加快建設國家層面的自動駕駛統一標準體系,爲自動駕駛汽車量產提供清晰的技術準則。
繁榮智能網聯新能源汽車產業生態,加快互聯互通
汽車產業電動化、智能化、網聯化正在加速融合,智能網聯新能源汽車作爲移動智能空間,用戶使用時間將大大增加,產業向消費電子產業生態快速融合,這個過程離不開豐富的產業生態支持。
目前充電樁、車載硬件、輔助智能終端等方面仍存在較大的發展空間,如充電樁建設需持續優化佈局,汽車生態設備接口不統一,汽車生態配套產品較爲匱乏、缺乏統一標準等。
對此,雷軍建議,一是推動充電設施互聯互通,有關部門出臺政策建立統一平臺,推動車企和樁企之間的數據共享與互聯互通,充電樁信息全國統一可查,避免閒置或低效使用;制定統一的超充設備技術標準、通信協議,優先推進新投建、核心商圈以及高速公路等稀缺資源地段的大功率快充樁互聯互通。
二是開展車載硬件技術協議標準化建設,有關部門組織行業共同制定汽車車載硬件和終端設備的接口標準、軟件通訊協議規範,提升生態開發者開發和創新的積極性,增強同類型產品在不同品牌和車型的適配度。
三是鼓勵車企開放智能生態,建議國家引導汽車行業借鑑智能家居模式,推進行業內外共同制定車聯網的有關技術和標準,實現多場景智能終端產品互聯互通。
優化新能源汽車號牌設計,做好試點探索
根據消費者洞察與市場研究機構君迪發佈的《2024中國新能源汽車產品魅力指數研究》,在外觀造型的偏好選擇上,購買了個性車身顏色的車主中有26%將顏色視爲最喜歡的方面,這一比例遠高於購買傳統車身顏色的車主,反映出個性顏色更加受到用戶青睞。
綠色的號牌與車體顏色的兼容性較差,不利於產品外觀設計實現更高突破。現在使用的新能源汽車號牌自試點距今已有近八年多時間,而我國新能源汽車整體設計水平明顯提升,車輛外觀顏色多元化已經成爲一種趨勢。
對此,雷軍建議,一是有關部門能夠重啓新能源汽車號牌式樣的調研論證,公開徵求意見建議。二是拓展號牌智能化功能,將車輛交通信息卡功能內置到號牌中,外觀增加二維碼信息查詢功能,方便交通管理和應急事項處置。三是做好試點探索工作,選擇汽車產業發展領先、市場需求旺盛的城市試點。試點期間設置用戶反饋渠道,及時收集用戶對新式樣號牌試點工作的意見建議,並採納合理的反饋。
加強治理“AI換臉擬聲”違法侵權重災區,壓實平臺責任
人工智能滲透到千行百業,但“AI換臉擬聲”的不當濫用也成爲了違法侵權行爲的重災區。AI深度合成技術所需素材獲取便利、技術使用門檻低、侵權主體及其手段隱蔽性強等特點,給治理整治帶來較大挑戰。
雷軍建議,一是針對“AI換臉擬聲”等某一代表性問題,探索推出人工智能單行法,提高立法位階及其效力,分級分類的基礎上進行務實治理,明確“AI換臉擬聲”應用邊界紅線,完善侵權證據規則,加大對利用人工智能技術實施犯罪行爲的刑事處罰力度。
二是強化行業自律共治,壓實平臺等各方的責任。支持平臺企業開發可精準識別人工智能深度合成內容的技術能力,優化升級通信軟件和內容平臺巡查審覈機制、投訴舉報機制、應急處理機制,確保及時阻斷問題內容傳播。
三是建議加強人工智能方面的法治宣傳教育,增強民衆的警惕性和鑑別力,聚焦重點人羣,在中小學人工智能教材中加入倫理規範內容,深入老年人聚居的社區開展相關知識普及活動,在全社會夯實“以人爲本、智能向善”的人工智能發展生態。
(文章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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