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兩名知情人士星期三(3月5日)向《聯合早報》透露,原定4月11日舉行的閉門內堂庭訊將延期,新的庭訊日期還未定下來。 根據公司法令,股東大會表決普通議案必須給予股東至少14天的通知,如果是特別議案則必須提前至少21天通知股東。爲了確保公平對待股東,最佳做法通常是給予股東比法定要求更長的通知期限。 另一名知情人士受詢時也說,閉門內堂庭訊如今將延後,但新日期還未確定。法庭可能在本週較後時定下新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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