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1 海南鼓勵存量房屋建築用於康養產業 3月4日,海南對外發布《海南省推動康養產業發展三年行動方案(2025-2027年)》,明確允許盤活利用現有空閒商業用房、廠房、校舍、辦公用房、培訓設施及其他設施提供康養服務,並適用過渡期政策,5年內繼續按原用途和權利類型使用土地,5年期滿及涉及轉讓需辦理相關用地手續的,可採取協議方式供應。鼓勵有意向的企業將存量商品住宅作功能性改造,滿足消防安全、運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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