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豐盛控股(00607)發佈公告,董事會近日注意到有網絡媒體文章對本公司該要求的動機作出揣測(該等文章),對本集團的聲譽造成影響。本公司強調,該等文章所載資訊並非由本公司提供,且該等內容歪曲、捏造及誇大事實,並帶有偏頗觀點。董事會謹此進一步補充該要求的背景(誠如該公告所述)如下:
1. 誠如該公告所述,該要求的背景有關南京高速於2024年9月底左右進行細則修訂,導致中國高速不再控制南京高速董事會大多數成員的組成,而根據本公司法律顧問的法律意見,可能因此失去對南京高速董事會的控制權。本公司進一步補充,於2022年10月左右,曾有試圖修訂南京高速細則的舉動(試圖細則修訂),該動議當時獲南京齒輪管理支持。倘試圖細則修訂生效,則南京齒輪管理僅可提名南京高速董事會九名董事當中其中三名;及任何對南京高速董事會的變更須獲持有南京高速三分之二以上股權的股東批准。換言之,與細則修訂相似,試圖細則修訂(倘落實)亦將導致中國高速不再控制南京高速董事會大多數成員的組成。於知悉試圖細則修訂後,董事會正式要求中國高速董事會撤回並終止試圖細則修訂及有關南京高速表決權之一致行動協議;胡吉春先生因未能按照中國高速的整體利益行事,亦未能履行其作爲中國高速董事的技能、謹慎及勤勉責任,應辭任中國高速董事及中國高速董事會主席。因此胡曰明先生通知試圖細則修訂已被暫停。然而,於2024年9月左右,南京齒輪管理於明知本公司將鑑於試圖細則修訂而強烈反對該行動的情況下,仍於未通知本公司或董事會的情況下發起細則修訂。鑑於中國高速的不合作態度,爲保障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包括中國高速)的利益,董事會採取果斷行動,包括要求召開股東特別大會以試圖重組中國高速董事會。
2. 誠如以上所述,要求召開股東特別大會的目的乃爲保障本集團(包括中國高速及其附屬公司)的利益,與中國高速董事會決定罷免房堅先生擔任中國高速執行董事一事無關。
本公司強調,作爲(透過其全資附屬公司Five Seasons XVI Limited)間接持有中國高速約71.62% 已發行股本的控股股東,尤以不當行爲(如細則修訂)已損害中國高速及其股東的整體利益的情況下,本公司有充分權利召開股東特別大會以試圖重組中國高速董事會,以保障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的利益。
本公告乃由本公司鑑於公衆對該要求的關注而作出,並對近期媒體的該等文章深表遺憾。本公司已委任法律顧問就該等文章採取適當法律行動。本公司保留對任何損害其形象及投資者利益的行爲進一步採取法律行動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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