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中國水業集團(01129)發佈公告,預期集團於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可能取得公司擁有人應占虧損淨額不超過3.9億港元,而2023年度則取得公司擁有人應占虧損淨額約2.43億港元。
與2023財政年度相比,董事會認爲公司擁有人應占虧損淨額增加乃主要由於(其中包括)以下因素的淨影響:再生能源業務產生的收益及毛利減少,主要由於在營填埋場數量減少,以及隨着當地焚燒項目的運作,運往填埋場用於發電的新垃圾數量減少,導致上網電量大幅下降。及集團可再生能源項目的非金融資產(主要包括商譽,無形資產及物業、廠房及設備)的減值虧損,主要由於上網電量持續下降,導致部分可再生能源項目持續出現經營虧損。上述因素的影響被以下因素部分抵銷:透過對各項經營及企業開支實施更嚴格的成本控制措施,行政及銷售開支減少;於2024財政年度確認其他經營收入,而上一財政年度因撇銷設備及於2023財政年度因訴訟而支付的相關款項而確認其他經營虧損;於2024財政年度確認出售宜春水務集團有限公司的淨貢獻;應收貸款的預期信貸虧損撥備減少;及於2024財政年度產生的應課稅溢利減少,導致所得稅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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