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HMVOD視頻(08103)發布公告,Grand Harbour Finance Limited(呈請人)的代理律師就本公司的付款義務約610萬港元向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高等法院)遞交日期為2025年3月14日的清盤呈請(呈請書)。有關金額乃本公司與呈請人訂立的日期為2022年5月12日的貸款協議及日期為2023年2月2日的貸款延期協議項下的未償還貸款本金額500萬港元及截至2025年2月14日應計的利息(按年利率12%計息)。
於呈請書中,呈請人聲稱其已透過代理律師於2025年2月20日向本公司送達日期為2025年2月14日的法定要求償債書,要求支付上述呈請款項。呈請人進一步聲稱,高等法院應根據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公司清盤條例)的條文將本公司清盤。
高等法院已將呈請書的首次聆訊日期定於2025年5月21日。
本公司將與呈請人磋商切實可行的和解方案。此外,本公司將在考慮呈請書的狀況後,於稍後階段考慮是否須向高等法院申請認可令,並將尋求法律意見及採取一切必要行動以保障其合法權利。
本公司已向聯交所申請本公司股份自2025年3月19日(星期三)上午九時正起恢復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