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專利戰或迎和解終局!行業自律破解內卷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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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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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來,光伏行業專利訴訟頻發,晶科能源隆基綠能天合光能阿特斯等行業龍頭互有攻伐。證券時報記者從案件當事方獲悉,相關訴訟多處於法院審理階段,各方正等待法院判決結果。

  當前,光伏行業基本面低迷,過去對專利問題的忽視導致技術迅速擴散,同質化競爭愈演愈烈。受訪人士普遍表示,參照歷史案例,本輪專利戰最終走向和解的可能性較大。

  另外,專利訴訟能否推動行業過剩產能出清也是業內關注的焦點,但各方看法不一。有觀點認爲,專利訴訟會使一方獲得補償,但無法實現產能淘汰;也有觀點認爲,當前供需關係發生變化,通過強化專利保護可以加速行業出清,特別是在更加重視專利的海外市場,可率先杜絕過度內卷的情況。

  專利戰輪番上演

  晶科能源與隆基綠能之間的相互攻伐掀開了今年光伏行業專利戰的序章。1月初的消息顯示,晶科能源在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隆基綠能,要求後者立即停止侵害相關發明專利權並賠償經濟損失。該案原告爲由晶科100%持股的上饒新源越動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案由爲侵害發明專利權糾紛。晶科稱,鼓勵通過專利授權、付費使用的方法實現共贏,但對於不打招呼、拿來就用的做法,堅決打擊。

  隨後,隆基綠能在美國得克薩斯州反訴晶科能源專利侵權,涉訴相關技術爲TOPCon,隆基綠能要求法院禁止晶科在美國銷售涉訴產品,並索賠經濟損失。此外,今年2月,隆基綠能在濟南市中院對晶科提起專利侵權訴訟,指控其產品侵犯隆基的專利技術。

  除晶科與隆基兩家龍頭的專利對決之外,天合光能與阿特斯也陷入訴訟戰局。根據天合光能2月的一份公告,公司爲涉案專利“太陽能電池模塊”、“太陽能電池及其製造方法”的合法專利權人。經比對分析,阿特斯實施的製造、許諾銷售和銷售的光伏組件等產品落入上述涉案專利的保護範圍。

  天合光能請求法院判令被告阿特斯賠償因其對於公司兩項發明專利的侵權行爲給原告造成的損失共計10.58億元,並承擔案件涉及的維權合理支出及訴訟費用。

  阿特斯在公告中回應稱,公司有較強的證據可以證明這兩項專利應屬無效,且公司產品和工藝也並不侵犯該兩項專利。“天合光能基於該兩項專利向公司及常熟阿特斯合計索賠超過10億元,缺乏事實和法律上的依據。”

  “光伏技術無論是P型PERC,還是N型TOPCon、HJT等,都是歐美企業十幾年前的原創,只是中國企業實現了產業規模化。”一位不願具名的業內人士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道。

  在該人士看來,上述專利訴訟的起因是晶科在籌劃電池技術向N型切換時,有償接收了韓國LG光伏的專利包,包含300多項專利,其中涉及多項TOPCon電池工藝。“這些專利一部分是LG原創研發,也有從歐洲光伏企業受讓的,因爲決定退出光伏業務而出讓專利。晶科受讓這些專利後又把一部分分別轉讓給晶澳和天合,因此,主要是這三家企業對其他企業提起專利訴訟。”

  “天合(用來起訴)的專利可能已經被買賣好幾次了。”一位接近阿特斯的人士向記者表示,藉由購買的專利起訴別家企業雖然是法律允許的,但不利於原創技術發展,等於“買來主義”。“任何行業發展的核心動力來自於原創技術,如果用專利阻止、遏制其他企業發展肯定是不利於行業發展的。”

  不過,接近天合光能的人士在向記者描述事件脈絡時稱,公司最初想和阿特斯談專利授權使用,隨後海關識別阿特斯的貨物存在侵權可能,公司希望通過談判解決,但對方始終不予理睬,所以天合在美國對阿特斯提起了訴訟。“在國內,阿特斯申請我們的專利無效和不侵權裁定,我們才起訴的,至於阿特斯不認可侵權的說法,那是其單方面判斷,最終還是等法院判決。”

  和解可能性大

  記者注意到,晶科能源也在拓展其對隆基綠能的專利訴訟版圖。

  3月11日,在歐洲統一專利法院最新公佈的案件信息中,已經可以查詢到晶科能源向歐洲統一專利法院慕尼黑分庭起訴了隆基綠能及其在歐洲的經銷商,指控其侵犯歐洲專利EP4372829,名爲“太陽能電池及其製造方法和光伏模塊”。

  據統計,從去年12月開始,晶科能源已在全球多個國家或地區起訴隆基綠能,涉及的法院包括蘇州中院、南昌中院以及澳大利亞聯邦法院和東京地方法院等。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歐洲專利爲晶科自有專利,並非從LG夠買的TOPCon專利。業內人士判斷,考慮到這項技術還涉及德國的同族專利,晶科接下來或許還會在德國起訴隆基。

  一個有意思的現象是專利訴訟在多國同時進行。受訪的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專利訴訟判決只對訴訟國家或地區市場有約束力,所以必須逐個市場提起訴訟。不過,該人士也指出,由於電池技術工藝複雜,想提出幾個工藝點來主張一片電池的專利歸屬是比較困難的。

  目前,關於上述訴訟的進展並無太多公開信息,涉事廠商人士普遍向記者回應稱,訴訟正在進行中或案件正在審理中,但也有廠商表示,不排除後續(進一步發起訴訟的)動作。

  在與一位企業人士交流時,他談到,上述訴訟核心是TOPCon技術專利,而TOPCon是目前全球主要的光伏產品類型。“多家企業表達了TOPCon是未來3—5年主流產品的觀點,專利侵權對TOPCon企業造成的事實損害也是最大的。”

  記者查閱了行業機構InfoLink發佈的數據,去年全球組件出貨前十廠商出貨量合計約502GW,其中,PERC產品佔比23%,N型TOPCon組件出貨量佔比達到74%,BC 產品約佔3%。

  關於隆基綠能對晶科的反訴,有業內人士認爲主要是姿態性的,“TOPCon核心專利在晶科、晶澳、天合手中,隆基前兩年在美國並沒有多少出貨。”接近晶科的人士也告訴記者,公司在美國的出貨沒有受到專利問題影響,內部判斷不存在TOPCon專利侵權行爲。

  記者注意到,隆基綠能總裁李振國近日透露,公司不會在美國市場佈局TOPCon技術路線,這主要是由於該技術領域在美國存在的專利複雜性考量。“隆基在美國的業務仍以PERC爲主,下一步的發展方向尚未完全確定。”他也提到,針對現有案件的反訴反制官司,有絕對的信心。

  值得一提的是,業內傳言晶科對隆基綠能提起訴訟的目的之一是想要和隆基實現BC專利的交叉授權,不過,這點被接近晶科方面的人士予以否定,並稱是“無稽之談”。

  至於本輪專利戰的走向,業內人士也分享了看法。“就像之前韓華對中國企業的PERC專利訴訟,在銷售造成事實損害後保留證據並主張權益的可能性更大。”上述企業人士向記者表示,參照歷史案例,按照損害賠償的情況偏少,更多是支付和解費用。

  上述不願具名的行業人士判斷,走向和解的可能性較大,要麼不了了之,要麼一方獲得專利使用補償,“補償只是對應當時購買專利的代價,只要行業走出困境,就沒有人還把精力耗在這上面了。”

  過剩產能何時出清

  “價格戰打了一年,沒有一個贏家,拿專利說事顯得高大上一些。”上述行業人士對記者說。

  正如其所言,根據已披露的2024年業績預告,光伏行業是虧損重災區。愛旭股份2024年預虧47.5億元至58.5億元,天合光能虧損34.55億元,TCL中環預虧82億元至89億元,晶澳科技預虧45億元至52億元,此外,通威股份、隆基綠能等也出現顯著虧損。晶科能源雖然實現淨利潤爲正,但其扣非淨利潤出現了虧損。

  當前,光伏行業正在實施自律行動,從供給端控制行業產出,專利訴訟的目的是試圖從供給端進行控制。

  統計數據顯示,中國光伏專利申請量連年增多,2024年,我國光伏領域申請專利量同比增長約14%,累計申請量佔全球申請總量超55%。與此同時,光伏領域專利侵權訴訟明顯增多,多家龍頭企業積極通過法律手段保護創新成果,維護知識產權。

  政策層面,《光伏製造行業規範條件(2024年本)》新增“研發生產的產品應符合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法律規定,且近三年未出現被專利執法機構裁定的侵權行爲”等相關要求。

  中國光伏行業協會名譽理事長王勃華在談到專利問題時建議,企業應加快提升專利質量,培育形成一批具有競爭力的核心專利;同時進一步提升知識產權保護意識,營造尊重知識產權、尊重創新的產業環境;還應積極運用各種方式維護自身利益。

  然而,業內對於專利訴訟的效果還有不同看法。“龍頭廠商的優質產能已遠超全球需求,各家都無法從產品的性能和成本、品牌方面做出差異化,靠專利訴訟可能會獲取一些費用補償,但無法實現產能淘汰。”

  上述受訪的行業人士進一步指出,在優質產能嚴重過剩情況下,只有龍頭企業帶頭降低開工率,不接低於成本的訂單,讓總體供應和需求達到平衡,纔可能價格迴歸合理,走出惡性競爭的困境。“專利保護,知識產權體系建設當然重要,但針對的是獨門絕技。就晶體硅光伏發展歷程而言,之所以甩開薄膜技術,就得益於晶體硅產業化技術共享與協作,而不是薄膜技術的專利保護。”

  不過,上述企業人士也提供了不同見地,據該人士判斷,前兩年行業快速發展,新增產能都能被新增需求消化掉,技術迭代快、新技術享受一定紅利期,由於相對於維權成本來說收益尚可,快速發展過程中忽視了對專利的保護,現在供需關係變化,大家希望通過強化專利保護加速行業出清。

  該人士進一步提出,產能出清甚至淘汰二、三線企業雖然不能只依靠專利,但也是一項有效手段,“尤其是海外市場,客戶對專利保護相對更加重視,可以從部分市場杜絕過度內卷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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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楊紅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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