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運交通股東維權:上市公司分紅“爽約”,中小股東擬提案罷免董事

藍鯨財經
03-21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藍鯨新聞3月21日訊(記者 王健文)近日,港股上市公司粵運交通(3399.HK)交出了2024年業績答卷。2024年,公司實現營業收入72.09億元,同比微跌0.26%;淨利潤2.37億元,同比增長17.15%。公司將不派發2024年股息。

不派息消息發佈後,中小股東立即提出反對意見。

“粵運交通這隻股票股價長期低迷,交投並不活躍,許多投資者購買這隻股票就是看中了它的高股息。一旦公司停止分紅,對中小股東的傷害極大”。談及投資粵運交通的原因,股東楊先生(化名)對藍鯨新聞記者表示。

宣佈不派息後,楊先生迅速在網絡平臺上提出倡議,希望對粵運交通分紅計劃存在異議的中小股東聯合起來,合力進行“抗議”。這一倡議很快得到了中小股東的關注,目前,集結起來的股權比例已經超過了3%。

3月14日下午,楊先生向粵運交通發送了一封電子郵件,闡述了中小股東們的訴求。其一是要發佈《三年期股東回報計劃》,明確派息比例。其二則是公司要提升經營管理水平,使加油站以及服務區的效益達到同類標準。

當然,僅僅表達訴求,或難以得到上市公司的回應。中小股東們也做了第二手準備。

在郵件中,楊先生向上市公司透露了中小股東們的下一步動作,若粵運交通無視股東訴求,股東們將行使臨時提案權,在公司股東大會前提交臨時提案,提名代表中小股東利益的獨立董事,或罷免不稱職的執行董事。進而向上市公司施加壓力。

粵運交通也已關注到中小股東的維權動作,公司方面對藍鯨新聞表示,目前公司管理層已開始對此事進行研究,若有結果會通過公告進行披露。

此次粵運交通分紅事件引致的股東博弈背後,中小股東參與上市公司治理的積極性正顯著提升。

高股息公司再度爽約分紅,中小投資者“維權”

對許多廣東居民而言,粵運交通這個名字並不陌生。穿行於廣州、清遠、梅州、韶關等地的客運大巴、廣東省內高速公路旁的數百個服務區、加油站以及“樂驛”便利店,均由粵運交通開展運營。

長居深圳的楊先生就是在出行時瞭解到粵運交通的。楊先生告訴藍鯨新聞記者,2024年,他在一次從深圳至汕尾的自駕行中,在長沙灣服務區停留充電。楊先生注意到,與普通服務區相比,長沙灣服務區更像是一間商業綜合體,人流量也不少。隨後,楊先生查閱了長沙灣服務區背後的運營公司,進而注意到了上市公司粵運交通。

粵運交通是廣州國資旗下的上市公司,實控人爲廣東省國資委,第一大股東爲廣東省交通集團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爲74.12%。2005年,粵運交通成功登陸港交所,此後持續大手筆分紅,被視作一家高股息公司。Wind數據顯示,2006年至2018年中的13年間,除2009年虧損未分紅外,其餘12年間均進行了分紅,累計派息8.61億元,平均股息率約爲35.62%。

2018年後,由於籌備回A上市,以及疫情下出行業務表現不佳等原因,粵運交通一度停止分紅。到了2023年,粵運交通成功扭虧,並於當年重啓派息,分紅額約爲0.64億元。

在股價方面,自2015年5月觸及6.37港元/股的高位後,粵運交通股價便持續下行,至2022年一度淪爲“仙股”。此後股價雖然有所回升,但長期在1-1.5港元/股間徘徊,長期處於破淨狀態。

作爲一位資深投資者,楊先生從粵運交通身上看到了投資機會。在楊先生看來,公司旗下擁有優質資產、現金流較爲穩定,股價也處於低位。此時買入公司股票,僅憑分紅就能得到不錯的收益。也因此,自2024年開始,他開始逐步買入粵運交通股票,至2025年2月,持股數量已經達到了200萬股左右。

但隨着3月13日晚間粵運交通發佈2024年財報,公司不派發股息的消息迅速發酵,這也引發了包括楊先生在內許多股東的不滿。

事實上,粵運交通2023年度的派息就曾經歷過一次波折。在2023年年報中,粵運交通也曾表示將不進行派息。不過,到了2024年6月,公司又宣佈修改此前計劃,重新開始派息。

楊先生對藍鯨新聞表示,有的股東早在2018年前就開始持股粵運交通,此後幾年間公司因虧損未能分紅,股東也能理解。但在2023年扭虧後,粵運交通兩次在財報中宣佈將暫停派息,這讓股東們難以接受。

股東們商議之下,最終決定要與公司進行交涉。3月14日,楊先生撥通了粵運交通的電話,但工作人員僅表示,如果有訴求可以先致函公司,等待公司管理層討論決定。同日下午,楊先生將中小股東們的訴求發到了粵運交通的郵箱之中。

在郵件中,中小股東對粵運交通提出了兩點訴求。一是要發佈《三年期股東回報計劃》,明確派息比例,如果短期內公司的確面臨資金短缺,可以按年提升派息率。二是公司要提升經營管理水平,使加油站以及服務區的效益達到社會同類高速公路加油站服務區的利潤標準。

楊先生告訴藍鯨新聞,通過郵件向粵運交通提出訴求,是中小股東維護自身權益的第一步。若公司不同意股東訴求,未來中小股東或將在股東大會前提交臨時提案,要求提名代表中小股東利益的獨立董事,或罷免不稱職的執行董事。

不過,截至發稿,粵運交通仍未對楊先生進行回應。就公司未來是否會同意中小股東的訴求實施分紅,藍鯨新聞也致電粵運交通進行了詢問。公司證券法務部的一位工作人員回應稱,目前公司管理層已開始對此事進行研究,若有結果會通過公告進行披露。

目前,楊先生等中小股東的合計持股比例已經超過了3%,根據粵運交通公司章程,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在股東大會召開10日前提出臨時提案。

那麼,中小股東通過臨時提案的方式向上市公司提議,是否真的能起到作用?

匯生國際資本總裁黃立衝對藍鯨新聞表示,若想在股東大會上通過一份普通決議案,通常需要取得50%以上的出席會議股東所持表決權支持,部分特殊決議需要更高比例,如75%以上的支持才能通過。因此單憑中小股東個位數的投票權,即使能夠提交臨時提案,通過的可能性也很低。

但黃立衝也認爲,若提案內容涉及公司治理或董事會成員變動,即使提案未獲通過,也會引起公司管理層的關注,並對管理層形成一定的輿論壓力。在此背景下,國資控股企業的管理層或需平衡國有股東與中小股東的利益,避免因股東矛盾影響公司形象或運營。

分紅屢次擱淺背後,粵運交通道路客運業務拖累業績

粵運交通成立於1999年,2005年在港交所上市。目前,公司主營高速公路服務區經營、道路客運及配套、太平立交運營等業務。其中,高速公路服務區經營業務是公司營收的主要來源。2024年,高速公路服務區經營業務的收入爲52.33億元,佔粵運交通總收入的73%。

但在2018年前,道路客運及配套服務業務纔是粵運交通的營收大頭。以2018年爲例,當年公司道路客運及配套服務業務的收入爲34.57億元,佔公司總收入的54.91%。而到了2024年,該業務的收入已降至約18.34億元,佔比降至約25%。

目前國內道路客運行業正處於持續萎縮之中。據交通運輸部數據,全國公路營業性客運量在2012年達到頂峯,爲355.7億人次。但此後開始持續下降,至2022年已降至約35.46億人次,11年間縮水超九成。

而該行業之所以快速收縮,主要是由於我國高鐵線路不斷鋪開,以及居民私家車保有量持續提升。僅就粵運交通身處的廣東省而言,早在2021年,廣東省就實現了“市市通高鐵”。據《廣東省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十四五”發展規劃》,到2025年,廣東鐵路運營里程將達到6500公里,其中高速鐵路3600公里。

居民出行有了更好的選擇,曾經穿行於城市簡單客運大巴陷入落寞。在此背景下,粵運交通也在尋求轉變,以降低道路客運客運業務對公司業績的拖累。

一方面,粵運交通開始出售部分業績不佳的客運資產。2023年及2024年年報顯示,公司先後出售了肇慶粵運、茂名電白粵運、粵運朗日、佛山三水粵運等多家道路客運公司股權,進而退出了這部分地區的客運業務。另一方面,粵運交通也在提升其餘未退出客運業務的運營效率。財報顯示,粵運交通正與滴滴合作開展站點巴士、城際拼車業務,以增加營收。

目前看來,上述舉措尚未能幫助客運業務扭虧。財報顯示,2024年,粵運交通道路客運及配套服務業務仍錄得了0.34億元的毛損額,毛損率約爲2%。因此公司表示,2025年公司將繼續通過業務剝離、股權轉讓、破產清算等方式,退出傳統客運業務。

在道路客運業務持續萎靡的背景下,粵運交通將未來的發展重點放在了高速公路服務區經營業務上。根據公司財報,此次公司不計劃分紅,就是爲了將更多資金用於服務區新能源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上。

但在中小股東們看來,粵運交通並不缺錢,並不需要暫停分紅爲業務發展提供資金。財報顯示,截至2024年底,粵運交通的貨幣資金餘額爲14.43億元,同期公司短期借款餘額爲3.69億元、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負債爲5.06億元,整體來看流動性較爲充足。

如今,粵運交通和公司股東之間的博弈剛剛拉開序幕,上市公司如何在維護股東利益和保障公司持續穩定發展間做出平衡,仍待進一步觀察。

通過臨時提案參與上市公司治理,中小股東維權意識逐漸覺醒

圍繞是否進行分紅,粵運交通與中小股東間的博弈仍在進行中。此次事件也是近年來國內中小股東積極參與上市公司治理、積極維護自身權益的一個縮影。

清華大學國家金融研究院院長、金融學講席教授田軒也對藍鯨新聞記者表示,此次粵運交通中小股東計劃通過臨時提案的方式敦促上市公司分紅派息,是中小股東維權意識覺醒的具體體現,爲今後中小股東維護自身權益起到了良性示範作用。若成功推動分紅派息,將激勵更多中小股東聯合起來,積極行使自身權利,保障自身利益,並推動上市公司優化治理結構,提升公司治理的透明度和規範性,形成中小股東權益保障與上市公司高質量發展之間的良性循環。

於北京某知名律所任職的葛律師也對藍鯨新聞表示,粵運交通中小股東計劃行使臨時提案權敦促公司分紅的行爲,具有顯著的示範性作用。從公司治理角度上看,粵運交通無論以何種理由拒絕分紅,中小股東均有權利用該公司法規定,提案要求公司從“行政決策”轉向“市場化論證”。此舉爲國企資本開支透明化樹立標杆。若股東成功推動“三年股東回報計劃”,可能成爲國企治理範本。

此外,在市場效應上,這一案例有助於重塑估值邏輯與投資者信心,即使最終臨時提案未獲股東大會通過,市場對“潛在治理改善”的預期仍可能推升估值,並有利於吸引長期資本參與國企改革。長遠來看,此類案例將加速公司治理從“大股東主導”向“多元共治”轉型,其示範意義遠超個案本身。

事實上,隨着國內投資者維護自身權益的意識逐漸覺醒,中小股東通過股東大會維護自身權益的事件正逐漸增多。

早在2016年,格力電器的中小股東就在股東大會上投出了反對票,否決了公司130億元收購珠海銀隆的相關議案。

2021年,航運巨頭中遠海控的中小股東也曾聯合起來,發佈了《關於中遠海控中小股東聯合3%股權向董事會提案的倡議》,要求上市公司修改未來三年的股東分紅計劃,並對A股及H股的股票進行回購。最終,公司方面提升了分紅比例,並在2024年回購註銷了部分A、H股股票。

在法律層面上,2024年7月落地的新公司法,進一步降低了中小股東參與公司治理、保護自身權益的門檻。根據新公司法規定,臨時提案權的主體持股比例限制由此前的3%降至1%,即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東有權提出臨時提案,並明確“公司不得提高提出臨時提案股東的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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