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內媒報道,中國恒大集團及其創始人許家印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被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費。
此次限制涉及與廣州農村商業銀行華夏支行的借款合同糾紛案件,相關方因該案件被執行11.4億元人民幣。(ta/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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