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利國際(00732)發佈公告,於2025年3月25日,公司及公司的附屬公司信利光電有限公司(作爲擔保人)及信利半導體有限公司(作爲借款人)與(其中包括)(i)東亞銀行有限公司、華僑銀行(香港)有限公司及恒生銀行有限公司(作爲委任牽頭安排人及賬簿管理人);(ii)東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作爲牽頭安排人);(iii)Crédit Industriel et Commercial香港分行(作爲安排人);(iv)華美銀行香港分行(作爲高級經辦人);(v)東亞銀行有限公司、華僑銀行(香港)有限公司及恒生銀行有限公司(作爲與可持續發展相關的貸款結構協調人);(vi)當中所列金融機構(作爲原始貸款人);(vii)東亞銀行有限公司(作爲代理人),就金額爲10.35億港元與可持續發展相關的定期貸款融資訂立一份融資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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