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nathan Stempel
路透社3月28日 - 谷歌(Google)同意支付 1 億美元現金,以了結一項長期訴訟,該訴訟稱谷歌未能提供承諾的折扣,並對廣告客戶目標地理區域之外的廣告點擊收費,從而向廣告客戶多收費用。
周四晚些時候,谷歌向加州聖何塞聯邦法院((link))提交了一份初步和解協議,要求法官批准這項始於 2011 年 3 月、已有 14 年曆史的集體訴訟。
參與谷歌AdWords項目(現稱谷歌廣告)的廣告商指控搜索引擎運營商違反合同,操縱其智能定價公式,人為降低折扣。
這些廣告商還稱,谷歌(總部位於加州山景城的 Alphabet GOOGL.O)未能將廣告發布限制在他們指定的地點,從而誤導了他們,違反了加州的不公平競爭法。
周四的和解協議涉及 2004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13 日期間使用 AdWords 的廣告客戶。
谷歌在同意和解時否認存在不當行為。
"發言人何塞-卡斯塔內達(Jose Castaneda)在一封電子郵件聲明中說:"此案與我們十多年前更改的廣告產品功能有關,我們很高興案件得以解決。
原告律師可要求獲得最高達和解金 33% 的費用,外加 420 萬美元的開支。
根據法庭文件,由於雙方提供了大量證據,包括超過 91 萬頁的文件和來自谷歌的多 TB 點擊數據,並在四位不同的調解員主持下進行了六次調解,該案耗時很長。
此案名為 Cabrera et al v Google LLC,美國加州北區地方法院,編號 11-01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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