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高速傳動(00658.HK)與控股股東豐盛控股(00607.HK)之間的紛爭還在持續。
4月2日,豐盛控股發佈公告正式回應中國高速傳動針對公司實際控制人季昌羣提出的法律指控,涉及中國高速傳動相關附屬公司約66.4億元的應收款項及預付款項管理問題。
據公告,3月31日,中國高速傳動發佈公告稱,其獨立調查委員會已發現足夠證據證明季昌羣等人涉嫌通過關聯交易及虛假協議挪用資金,構成欺詐行爲,並在香港高等法院發出傳訊令狀,要求對季昌羣及其他被告提出索賠。
對此指控,豐盛控股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已於4月1日收到傳訊令狀,並已申請於4月2日恢復股份交易。董事會認爲,索賠毫無根據,並且初步法律意見顯示索賠背書過於簡單,缺乏實質性內容。此外,董事會對相關款項的支付及內部控制措施表示懷疑,認爲中國高速傳動存在管理不善的情況。
4月2日,事件另一方中傳動集團發言人就此事向藍鯨新聞記者表示,“豐盛控股聲稱我司訴訟‘毫無依據’並質疑起訴文件內容簡略,這反映出其對香港司法程序的根本性誤解。根據香港民事訴訟規則,傳訊令狀僅爲訴訟初始文件,詳盡的索賠陳述將在後續階段提交。”此外,中傳動集團發言人向記者透露,“根據當前進度,獨立調查委員會預計將於五月中旬提交初步調查報告。”
截至發稿,豐盛控股方暫未發表回應,4月3日,豐盛控股收盤價爲0.415港元/股,延續前一日下跌走勢,創近一年新低,總市值爲2.6億港元;中國高速傳動收盤價爲0.880港元/股,扭轉了前一日的下跌走勢,股價上漲1.15%,總市值爲14億港元。
66億款項消失“迷局”
中國高速傳動與豐盛控股的交集可以追溯至2016年。
公開資料顯示,中國高速傳動創建於1969年,2007年在香港上市,是一個以專業生產高速重載齒輪爲主的大型企業集團。2016年,豐盛控股以股換股的方式收購了中國高速傳動71.62%股份,成爲其控股股東,豐盛控股董事長季昌羣由此成爲中國高速傳動的實際控制人。
季昌羣入主8年後的2024年11月,中國高速傳動突發公告,經調查發現,公司多個附屬公司在未經董事會批准的情況下,簽訂了總額66.4億元的商品買賣協議,相關款項逾期未收回,且實際交易對手方被指與季昌羣存在隱祕利益關係。
梳理過往公告得知,公司從事貿易業務的全資附屬公司南京翰達、南京傳動、南京盛裝(以下統稱“相關附屬公司”)於2023年或前後簽訂了若干商品買賣協議(以下簡稱“該等協議”),協議內容包括設備採購、技術開發等。
截至2024年10月31日,相關附屬公司在該等協議下,應付給中國高速傳動相關附屬公司的到期應收款項及預付款項總額約爲人民幣66.4億元,相關款項遲遲未被償付。但交易對手方卻聲稱,相關款項已根據相關附屬公司的指示已轉至第三方。
爲此,中國高速傳動向警方報案,南京警方審查後已就該案刑事立案,就公司資金及資產涉嫌被職務侵佔及挪用進行正式調查。公司獨立調查委員會也啓動了對66.4億元款項的專項調查。
中國高速傳動的主要業務分爲風電齒輪傳動設備業務、工業齒輪傳動設備業務、軌道交通齒輪傳動設備業務以及貿易業務四大類,此次引起爭議的貿易業務由2020年開始涉足,當時公司稱主要爲了對沖主業週期性波動。
2023年,公司貿易板塊營收達到70.22億元,佔總營收的比重達30%,2024年上半年比重升至33%。2024年6月末,中國高速傳動賬上應收及預付款餘額爲126.32億元,貿易應付款項及應付票據餘額合計82.05億元,公司期末貨幣資金餘額爲51.49億元。
中傳動集團發言人向藍鯨新聞記者表示,“本次資金異常事件對我司2024年度財務報表造成一次性重大影響,賬面淨虧損達到65.57億元。但需要特別說明的是,這主要源於對問題貿易業務的減值計提,而非公司主營業務出現問題。事實上,我司核心齒輪傳動製造業務在報告期內繼續保持良好發展態勢。”
財報顯示,2024年,集團取得客戶合約收入爲220.75億元,同比減少8.3%;公司擁有人應占虧損爲65.57億元,去年同期爲公司擁有人應占溢利9551.7萬元;綜合毛利率約爲14.9%。
其中,風電齒輪傳動設備業務的銷售收入爲149.93億元,同比增長0.7%;工業齒輪業務銷售收入爲22.73億元,同比增長21%,軌道交通齒輪業務收入爲3.39億元,同比增長25.3%;貿易業務收入爲44.62億元,同比減少36.5%。
針對本次訴訟涉及的損失人民幣66.4億元,公司已經全額計提,導致貿易業務應收及預付款計提鉅額減值達66.81億元,扣除貿易業務減值影響後,集團2024年應占溢利約超1.24億元,同比增長約30%。
截至2024年末,公司應收款項及其他應收款項餘額合計爲76億元,預付款項爲3.80億元;應付賬款、票據及其他應付款項總額爲111.88億元。截至2024年,公司持有現金及銀行結餘總額爲66.85億元,存在借貸合計爲91.66億元。
矛頭指向董事會,罷免“豐盛系”執行董事引風波
除實控人季昌羣外,中國高速傳動的前執行董事房堅也被列爲關鍵被告。
資料顯示,2014年12月至2016年6月期間,房堅爲豐盛控股的執行董事。2020年4月起,房堅加入集團並獲委任爲南京翰達、南京盛裝的董事長、董事及法人代表;2020年8月29日起,其擔任中國高速傳動執行董事。
中國高速傳動稱,調查指出,房堅在任期間批准了多份問題協議,並與季昌羣共同操控財務流程以規避審計,豐盛控股執行董事杜瑋、葛金鑄則被指控在知情情況下籤署相關文件,協助資金轉移。
根據相關附屬公司的會議紀要、業務記錄和通訊記錄得知,向季昌羣彙報的豐盛控股人員不當參與了相關附屬公司貿易業務的決策和管理,相關協議爲貿易業務的一部分。根據對南京傳動員工的訪談及財務記錄覈查,豐盛控股的財務及會計人員直接處理了相關附屬公司與交易對手方之間的資金調撥,豐盛控股可能控制了相關附屬公司的財務管理,相關附屬公司有一套平行的合同審批程序,豐盛前法務顧問及其他現任或前任高管實質性參與其中。
尤爲關鍵的是,公開工商登記信息顯示,部分收取相關附屬公司款項的交易對手方可能與季昌羣或豐盛存在關聯;此外,南京傳動現任及已離職員工亦指認交易對手方與豐盛控股存在間接聯繫及房堅在相關協議簽訂時負責相關附屬公司的運營管理,且在有關期間負責及監督相關附屬公司的用印審批。
2025年3月2日,中國高速傳動公告稱,公司董事會決議罷免房堅的執行董事職務。罷免的主要原因是,中國高速傳動的董事會對於房堅是否適合及適宜繼續擔任本公司執行董事存在顧慮,因此董事會認爲罷免房堅符合本公司的最佳利益。在罷免房堅後,中國高速傳動剩餘6名執行董事之中,只有鄭青擁有豐盛控股背景。
隨後,3月7日,豐盛控股發佈公告,公司董事會要求中國高速傳動召開特別股東大會。同時,豐盛控股提出了多項議案,包括罷免胡吉春、胡曰明執行董事職務,同時委任楊啓林爲執行董事,委任李祖濱、陳敏銳、黃順爲非執行董事。
對於罷免的理由,豐盛控股解釋爲以胡吉春爲代表的“南京高速”管理層私自修改公司章程細則,導致上市公司失去核心公司董事會控制權,造成上市公司核心資產不受控制。
但是對此,中國高速傳動對上述指控明確反駁,認爲指控具有誤導性且毫無事實依據。同時,公司還公佈了罷免房堅一事的補充公告,罷免理由爲其作爲南京傳動及南京盛裝的法定代表和公章管理及用印審批負責人,對66.40億元的應收應付賬款暴雷一事負有責任,且房堅並未全力配合公司的獨立調查。
(文章來源:藍鯨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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