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時間,李嘉誠旗下的香港長江和記集團出售巴拿馬港口一事引發廣泛關注。原定的協議簽約日爲4月2日,但長和方面在簽約日前夕突然宣佈“暫緩交易”。截至4月2日,該交易仍未有新進展,後續事態發展備受關注。
4月2日,香港《南華早報》援引法律專家及政治分析人士的觀點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中的多項條款表明監管部門有權介入這筆交易。專家認爲,適用性主要取決於交易是否影響中國境內市場。儘管長和註冊於開曼羣島,但其業務運營、管理團隊及主要市場均以香港爲中心,並深度參與中國內地及全球市場。此外,儘管這筆交易不涉及中國境內的港口,但對中國國內供應鏈的潛在威脅可能觸發國家安全審查。
同日,香港《大公報》再次刊發社論,批評長和出售港口的行爲不得人心。社論援引多位全國政協委員、香港立法會議員和社會團體組織的意見,指出香港各界有識之士都認爲相關審查合情合理合法,國家利益具有凌駕性,對於涉及重大基礎設施的交易,接受國家審查是全球普遍做法。文章敦促長和集團尊重國家利益,承擔最基本的責任義務,儘快改變錯誤決定。
此前,長和與貝萊德牽頭的財團達成原則性協議,計劃出售其在全球23個國家43個港口的199個泊位權益,其中包括在巴拿馬運河兩端的港口運營權益,價值高達230億美元。長和預計將從這筆交易中獲得190億美元現金,此舉引起極大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