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湖北省襄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國海洋石油(00883.HK)集團有限公司原黨組副書記、總經理李勇受賄一案。
襄陽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1996年至2023年,被告人李勇利用擔任中國海洋石油集團有限公司黨組副書記、總經理等職務上便利。爲有關企業和個人,在業務代理、產品銷售、職務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6794萬餘元。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李勇的刑事責任,庭審最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文章來源:紅星資本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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