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4月11日,中國證監會發布《境外發行上市備案補充材料要求公示(2025年4月3日—2025年4月10日)》,證監會國際司共對7家企業出具補充材料要求。其中公示提到,要求海偉電子補充說明最近三年技術出口業務的開展情況及合規性等。據港交所2月26日披露,海偉電子遞表港交所主板,中金公司為獨家保薦人。
證監會請公司補充說明以下事項,請律師覈查並出具明確的法律意見:
一、公司及子公司經營範圍均包含技術出口業務,請公司補充說明最近三年技術出口業務的開展情況及合規性。
二、請公司補充說明最近12個月內新增股東入股價格的合理性,該等入股價格之間存在差異的原因,是否存在入利益輸送的情況。
三、請公司補充說明本次申請「全流通」股東所持相關股份是否存在被質押、凍結或其他權利瑕疵的情形。
據招股書,根據灼識諮詢的資料,以2023年的電容器基膜銷量計,海偉電子是中國最大的電容器薄膜製造商。該公司的電容器薄膜產品主要包括(i)電容器基膜及(ii)金屬化膜。該等產品為薄膜電容器的關鍵組成部分,而薄膜電容器以其出色的耐電壓性能、高頻穩定性及長使用壽命而著稱。薄膜電容器的終端應用場景廣泛,包括(i)新能源汽車,(ii)新能源電力系統, (iii)工業設備及(iv)家用電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