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銀行江西省分行被罰230萬元:授信管理不盡職、未按規定報送突發事件信息

金融一線
04-11

4月11日金融一線消息,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江西監管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交通銀行江西省分行、張慧、俞興華等因授信管理不盡職、未按規定報送突發事件信息,對交通銀行江西省分行罰款230萬元。同時,對張慧警告,罰款6萬元;對俞興華警告,罰款6萬元;對遊祖平警告,罰款6萬元;對遊懷勇警告,罰款6萬元;對應曉暉警告,罰款7萬元;對楊寧警告,罰款10萬元;對謝金海警告,罰款10萬元;禁止萬翔宇5年從事銀行業工作;對李平警告,罰款6萬元;對胡衍斌警告,罰款8萬元

以下爲罰單詳細信息:

序號

當事人名稱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主要違法違規行爲

行政處罰內容

作出決定機關

1

浦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魏文軍

贛金監罰決字〔2025〕1號

貸款風險分類不準確

對浦發銀行南昌分行罰款30萬元;對魏文軍警告,罰款6萬元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江西監管局

2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張慧、俞興華、遊祖平、遊懷勇、應曉暉、楊寧、謝金海、萬翔宇、李平、胡衍斌

贛金監罰決字〔2025〕2-12號

授信管理不盡職;未按規定報送突發事件信息

對交通銀行江西省分行罰款230萬元;對張慧警告,罰款6萬元;對俞興華警告,罰款6萬元;對遊祖平警告,罰款6萬元;對遊懷勇警告,罰款6萬元;對應曉暉警告,罰款7萬元;對楊寧警告,罰款10萬元;對謝金海警告,罰款10萬元;禁止萬翔宇5年從事銀行業工作;對李平警告,罰款6萬元;對胡衍斌警告,罰款8萬元

3

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桃苑支行

贛金監罰決字〔2025〕13號

遺失金融許可證

對興業銀行南昌桃苑支行警告,罰款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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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小浪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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