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千龍網
據共同社4月15日報道,日本公平交易委員會15日以美國谷歌公司違反日本反壟斷法爲由,向其下達“排除措施命令”。公平交易委認定谷歌在與智能手機廠商簽訂的合同中對安裝自家公司搜索APP提供不當優待,要求變更合同內容並禁止同樣的行爲。這是該委員會首次向包括谷歌在內的被稱爲“GAFA”的IT巨頭下達該命令。公平交易委認爲,受合同影響,其他公司的搜索服務難以加入競爭。
據公平交易委稱,谷歌最遲從2020年7月起,與安裝自家安卓操作系統的6家廠商簽約,作爲允許搭載APP商店“谷歌市場”的交換條件,讓手機上預裝谷歌公司的搜索和瀏覽器APP,並指定置於主屏幕。日本國內銷售的安卓手機至少八成是簽約對象。
此外,谷歌與4家廠商和1家通信公司簽約,以不安裝其他公司的搜索服務等爲條件,向其分配部分廣告收益。
報道稱,廠商通常不會在初始狀態的手機上安裝多個類似服務的APP,因此微軟和雅虎等其他公司的搜索服務難以加入競爭。公平交易委以可能妨礙公平競爭爲由,認定該行爲屬於反壟斷法中禁止的不公平的交易方法中的“帶捆綁條件的交易”。
據報道,公平交易委在下達的命令中要求完善由律師等第三方組成的改善情況監視體制,並勒令谷歌未來5年報告改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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