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金融一線消息,吉林金融監管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春市光復路營業所、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春市天嘉水晶城營業所因員工非法侵佔客戶資金分別被罰款30萬元。同時,楊楠因員工非法侵佔客戶資金,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4年。
以下為罰單詳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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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當事人名稱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主要違法違規行為 |
行政處罰內容 |
作出決定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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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春市光復路營業所 |
吉金罰決字〔2025〕31號 |
員工非法侵佔客戶資金 |
罰款30萬元 |
吉林金融監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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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春市天嘉水晶城營業所 |
吉金罰決字〔2025〕32號 |
罰款3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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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楊楠 |
吉金罰決字〔2025〕33號 |
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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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小浪快報